5月6日,財政部部長劉昆發表《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的現代財稅體制》一文,5000多字文章透露財稅體制改革下一步重點工作。
半年內再提房地產稅
由于房地產稅將對個人住房征稅,因此社會各界十分關注房地產稅立法進展。目前房地產稅立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組織起草。
劉昆在上述文章中談及完善現代稅收制度中,表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在去年12月份劉昆撰文談建立現代財稅體制時,對房地產稅也有同樣的表述。半年內兩次提及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釋放了房地產稅立法工作推進勢在必行的信號。
不過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沒有提及房地產稅立法。“十四五”規劃也僅表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多位財稅專家對第一財經分析,盡管房地產稅立法仍要推進,但今年應該不會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十四五”時期能否推出仍有待觀察。
首談宏觀稅負穩定
劉昆在上述文章中稱,隨著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按國際可比口徑計算我國宏觀稅負水平從2016年的28.1%降至2020年的24.4%,稅收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從17.5%降至15.2%,處于世界較低水平。
他表示,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政府公共服務保障水平需要不斷提高,宏觀稅負宜保持總體穩定,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財力保障。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這是劉昆首次公開談及宏觀稅負要保持總體穩定。不過今年3月份以來,官方已經釋放了宏觀稅負由此前的“降低”改為“穩定”這一信號。
宏觀稅負是指財政收入占國民經濟生產總值的比重,體現政府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份額,及政府與企業、居民個人之間占有和支配社會資源的關系。宏觀稅負變動往往也被視為企業負擔的變化。
為了減輕企業負擔,2016年中央要求降低宏觀稅負,此后“十三五”期間中國推出7.6萬億元減稅降費政策,宏觀稅負明顯下降。不過隨著財政收入進入中低速增長區間,而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支出力度不斷加大,財政收支矛盾不斷加大。為了控制財政風險,在剛性支出不斷加大背景下,繼續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難以持續,因此需要維持現有的宏觀稅負水平,這樣既不會增加企業總體負擔,也確保財政可持續。
再強調化解隱性債務風險
去年底以來,劉昆多次強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而此次文章中又再次專門提及。
劉昆表示,堅決遏制增量,落實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隱性債務的要求,決不允許通過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
盡管隱性債務增長勢頭被遏制,但仍有一些地方仍違法違規舉債形成隱性債務。去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抓實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后,首要就是遏制隱性債務增長。
目前監管部門強化國有企事業單位監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事業單位撥款機制,嚴禁地方政府以企業債務形式增加隱性債務。
另外,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嚴禁向地方政府違規提供融資或配合地方政府變相舉債。繼續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
除了遏制增量,積極穩妥化解巨額存量隱性債務也是當前工作重點,尤其是杜絕虛假化債現象。
劉昆在上述文中表示,積極穩妥化解存量,強化與金融系統協同配合,對隱性債務實行穿透式監管,加強對化債情況審計核查,確保數據真實可靠、化債工作扎實推進。
目前地方化解隱性債務主要靠直接安排財政資金、出讓政府股權、國資權益、項目收入等渠道償還,也可以通過借新還舊、展期等方式償還。
劉昆在上述文章中表示,健全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務違約處置機制,堅決防止風險累積形成系統性風險。加強督查審計問責,嚴格落實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
近日國務院發文明確,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對失去清償能力的要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多位財稅專家告訴第一財經,一些現金流不穩定、財務狀況比較差、隱性債務比較多的平臺公司,可能將成為未來破產重組或清算的重點對象。這有利于打破政府兜底的“城投信仰”,有利于強化城投債發行以及投資人的市場化理念建設,有利于市場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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